网络实名制:虚拟社会的安全阀(2)
网络实名制,即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要求网络用户在开立博客、论坛发帖、网络游戏时,将身份信息提供给网络管理者,网络管理者对网络用户的身份及IP地址进行后台验证、管理的制度。
目前,世界上一些国家已实行了网络实名制,如韩国通过立法、监督、管理和教育等措施,于2008年对网络邮箱、网络论坛、博客乃至网络视频全面实行了实名制;德国、新加坡等国家为了加强手机上网管理,有效打击网络色情犯罪,实行了手机入网实名登记。
此外,为了加强网络管理,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网络实名制方面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2005年7月,深圳警方在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中,对BBS论坛的版主实行实名登记。2007年8月,《博客服务自律公约》鼓励博客实名制。2008年,宁夏、甘肃、吉林、重庆四省市先后实行网络论坛版主实名制,公安部也于当年表示要在全国推广网络论坛版主实名制。
网络实名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网络实名制,并非每个人在上网时都可以看到他人的真实姓名。”安东代表解释说,采用“后台实名制”,只是对使用者的身份及
IP地址进行验证、管理,对网络犯罪行为予以追惩,并不需要在网络活动中暴露身份与信息,网络使用者仍可进行匿名交流,并未对网络使用者的正常活动予以限制。
汪夏代表强调,除了电脑上网实名制之外,政府还应推行上网手机的实名登记管理,以确保网络环境的健康和谐、安全有序。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