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介解除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后中介想通过法院收中介费
本人于本年6月在中介公司寻得房屋一套,房东,本人及中介三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因此房是期房,未交房及办理产权证),本人因在外地,口头委托本人的姐姐代签了三方协议,后本人亲自回家办理房屋转让手续,因房屋开发商不同意更改原房东的购房合同,导致流产,在中介的倡议下我们三方解除了中介提供的房屋转让协议,并退还了本人先期预付在中介的房款,但房屋转让协议由中介全部收回并未注明解除,只是将我的预付房款返还给本人(银行有记录可以查询),后来我回到工作地,通过电话找到关系找到开发商并让开发商同意了我们的合同房转让,后来我们在双方(没有中介)在友好的情况下签订了转让合同房的协议并成功转让,后来中介知道以后想找我们要中介费,并通过律师向我们发出律师函要我们支付中介费,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中介在法律上可以向我们索要中介费吗?
你们的合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你们三方通过中介协议建立了合同关系,并顺利履行合同。但是,由于外因,而没有最终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现在的问题是,合同是否约定了终止条件,即上述情形是不是你们合同终止的条件。
第二阶段:你们买卖双方,借助第一阶段中介所为你们提供的信息而直接联系在一起,再次直接操作,完成了第一阶段所没有完成的内容。
这不,两个阶段连起来,不就是你们最初建立合同关系是想达到的预期目的吗!因此你们应当付费,因为客观上就是利用了中介为你们提供的服务信息。要不,你们怎样联系上的?
如果你确实通过中介,中介为你提供了服务,那么,这中介费是应当支付的。如果你能证明中介的服务有严重的缺陷或是没有提供应有的报务,你也可以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