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案后不去侦破怎么办?
我的现金和物品(价值2000多元,可派出所给我折价后变成1900元,不可思议)被盗,随后报案。但当时并没有立案,经过我向上级反映询问,才立了案,可是虽然立了案,却不去侦破,我想如果去侦破的话,是很容易抓到犯罪嫌疑人的,因为单位和我都有他的相关信息,请问如果派出所不去执行,我该怎么办?是去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还是投诉他们无作为?哪种效果更好?
首先折价的问题,不是派出所的事,是物价局的鉴定。不用申请立案监督因为已经立案了,你随认定了是谁偷了你的东西,但得要有证据,要是证据不足,派出所也不能怎么样的,可以去督察部门反映一下。
唱衰那个不作为的派出所.
当然是去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将相关证据也向检察院提交一份
这种情形可能有不单独立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不是罪犯,你们说的犯罪嫌疑人不能成为警方定罪犯的标准,警方执法需要的是证据,不是你们的所谓嫌疑就进行强制定罪犯的理由,你们可以提供或者有义务提供涉嫌者的信息,但调查是警方的事情,时间长短要看取证的时间,如果无法取证,警方也无权执法,到检察院也没用.
这还真是一个问题。假如,我说是假如,虽然立了案,取证也并非难事,且证据非常明显,事实也很清楚,问题就是办案机关与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有瓜葛,就是存心拖着不办,找种种借口,就是让非常明显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这种情况真的不知报案人应该怎么办。希望懂法律的专家,回答这个问题。请不要回避我的假设。就按照这个假设来解答,到底报案人有什么办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办案机关徇私舞弊拖延本来能办且容易办的案子早日有一个结果。
现在是这样的了,我有些在派出所上班的朋友我经常问他抓到多小人了,他们的回答都一样,现在在派出所上班不是去抓人的,一般保安抓到人后他们只是写下报告一般不出去抓人。除非有人报警他们就必需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