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建房,水利局说要拆
我家在河滩上建造一座厂房,已有20年之久,建房时水利局部门已经对我房屋进行过罚款,当是只给打了个条,上面有水
利局的章,可现在水利局又找上门说我房屋违法,要对我房进行无赔偿的拆处处理,给发了一个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未经我单位批准擅自在河道内修建筑物。违反了水法37条规定,,根据65条罚款5万元。单位接到决定后之日起履行本
行政处罚,15日把罚款交水利局,不交每日按数额的3%罚款,不服本决定,接到通知后60日内濮阳市水局或南乐县人民政
府申请复议,也可接到通知90日直接向南乐县人民法院起诉。最后水利局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根据水利法的规定,河道上的建筑物必须经过水利部门审批,如果你有合法的建房资质和建房手续,那么就说明你的房屋存在具有合法性,否则违法的房子,建再长时间也同样是违法的,不能因为被处罚过就变成合法建筑。
其次,如果你对水利局的处罚有异议,可以按照他们处罚通知书上的要求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这些都是可能改变处罚结果的方法。
执法不严造成的结果.其实第一次就应通知拆除.不应罚款.
罚款后并不代表你的建筑合法了.
问题是河道如果改变了,你就算交了罚款,可是到时候水一下来你损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