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拆迁,房东如何补偿暂住人修缮费?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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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处老房,要拆迁,已经有关部门评估,给我2万元补偿。然后按面积付一部分款在他处安置。

由于本人长期不在家,未经本人同意由村委会让某人使用。本人也从未收到过该人的房租。本人也从未委托他对该房进行过维修。但现在该人提出他维修过此房,要我付给他远高于2万元的维修费用。我认为不合理,现在的房子评估只值2万元,充其量我全部给你,不能因为安置房升值就漫天要价。

我的想法是:由有关部门调解(我没直接和他谈过任何租房事宜),在评估价以内,维修费用扣除他应该给我的房租,其余部分我可以补偿他。

但目前我了解的情况,可能谈不拢。我该怎么办?不理睬他的要求?那么拆迁办可能因为我没有处理好遗留事务而且不让我签合同?诉诸法律?还是有其他办法?

肯请各位老师赐教。

不需赔偿,根据相关的程序,你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自己房子的证明。在一个月内将得到房管部门的书面答复。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套房子的拆迁补偿款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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