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起源之五贫富的分化
原始社会氏族的财富是共有的,体现在考古发现的材料中,是居住遗址和墓葬的集体性和平等性。如仰韶文化的聚落和公共墓地,其情形就是这样,已为众所周知。
仰韶文化已经开始出现一些走向不均的迹象,例如殊的墓葬。陕西华县元君庙墓地有五座这种墓葬,一座男性老人墓在二层台上砌有砾石。西安半坡一座幼女墓有木棺,随葬玉耳坠、陶器、石珠等物。临潼姜寨一座少女墓,随葬玉耳坠、陶器外,有由八五七七颗骨珠组成的串饰。
大汶口文化墓葬的贫富分化业已相当清楚,出现了厚葬的大墓。以山东泰安大汶口遗址的墓地为例,早期大墓如十三号墓,为成年男女合葬,有圆木叠筑的木椁,随葬许多陶器,还有象牙琮、雕筒等珍贵物品。晚期大墓如十号墓,也有木椁,墓主系成年女子,有象牙梳、绿松石串饰、玉臂圈、玉指环等饰物,随葬彩陶、白陶等器物约九十件,还有象牙雕筒等物品。
继大汶口文化之后的山东龙山文化,也有大墓出现。1989年,在山东临朐西朱封发现两座大墓。一为一椁一棺,一为重椁一棺。以前者(二○二号墓)为例,墓主系成年,棺棺内有极精美的镂空嵌绿松石玉笄、浮雕人面纹的玉簪、绿松石坠和串饰,以及玉钺、玉刀等物,其余陶器(包括蛋壳陶杯)、骨器、彩绘器皿等则放置在棺、椁间的边箱里面。
良渚文化的厚葬墓,可以浙江余杭反山的墓地为例。这处墓地的年代约当公元前3000年或略晚一些。所谓反山,实际是专为埋葬而用人工堆筑的土台,土方量估计达二万立方米。台上有墓十一座,呈有秩序排列。出土随葬物,除陶器、石器外,有大量玉器、象牙器和涂朱、嵌玉的漆器遗迹。类似的厚葬墓,在其他若干地点也有发现,在浙江嘉兴雀幕桥还发掘到木椁大墓。
贫富分化与产品的积累、交换的扩大直接有关。在当时,金属、牲畜,甚至奴隶,都可能成为货币。在中国,猪比较普遍地起过这样的作用,成为财富的标志。华县元君庙仰韶文化厚葬墓已有以猪下颚骨随葬的例证。大汶口文化的大墓以猪头随葬,大汶口十号墓即有猪头十四个。有学者指出,“它们既是财富,也是货币,因而在不同身份和地位人的墓葬中随葬的数目也多少不同。首领和一般成员不同,贫者和富者不同。就以齐家文化墓葬随葬的猪头来说,多的六十八头,其次三十多头,十几头,少的三五头或一两头,有的根本没有”。贫富的差别,在这方面表现得也十分明显。
李学勤
一九九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