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出炉 辽宁车险费率7月下调
来源:沈阳日报
日期:2006-6-22 10:11:00编辑:zhangxin
【正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已正式出炉,沈阳50余万辆机动车辆的保险将从7月1日起重新换装。
6月20日,记者在沈阳一家财险公司看到了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过渡阶段的通知,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各财险公司原有的商业三者险条款和费率将全部停止,执行新的商业三者险条款和费率。交强险:私家车1050元保6万
交强险总的责任限额为6万元,共把车辆分为八大类共42小类,费率因种类而有所不同。其中,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费率为1050元。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因为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
许多车主共同关注的问题是,照比原来的商业三者险,这个价格是贵了还是便宜了?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4月10日曾公布辽宁各财险公司商业三者险最低限价:保额为5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保费为805元,如果再加上20%的不计免赔条款,总保费为966元;保额为1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保费为1021元,加上20%的不计免赔,总保费为1225元。以后者为例,如果不购买不计免赔,则1021元可保8万。
由此可以看出,交强险的价格还是比商业三者险略贵。交强险正式实施以后,如果车主还想维持原有商业三者险的保障额度,将要多掏一些腰包。
商业三者险:7月费率全面下调
“由于目前辽宁省车险市场执行的是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最低限价,因此,新的商业三者险费率可能仍由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某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透露,而且新的商业三者险费率将比现在要低。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这是因为今后车辆出险时将首先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相当于商业三者险的起赔点升高,责任降低,保费就随之降低。因此,在商业三者险的条款设置上,也会充分考虑与交强险的配合。
专家建议:交强险商业险应互为补充
此次我国出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按赔偿用途划分责任限额的方法在世界上都是罕见的,而它最大的特点是体现出以人为本,保险赔付以保障人的利益为主,出险后赔付的顺序也是先赔人,再赔财产。交强险对于财产损失的保障很小,最高限额仅为2000元。
举个例子,如果被保险车辆将另一车辆撞坏,如果被撞车辆损失大于2000元,多出的部分则需要由被保险车辆自己掏钱。而商业三者险的赔付并没有划分是财产损失还是人的死亡伤残,而是将人和财产的损失加在一起在保额内进行理赔。
因此财险专家认为,在购买交强险之外,补充一份商业三者险还是非常必要的。目前,以各家保险公司实际承保商业三者险的情况看,主要以保额为20万元的居多,基本可以覆盖车主可能发生的事故范围。交强险实施以后,车主最好还能补充一份10万保额的商业三者险。(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