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问题
在女方家长不同意的情况下,而女方非要嫁入男方那里,甚至女方家长不要女方了,还要和男方好,一方是父母,一方是最爱的人,那女方该怎么办。
如果到了这一步,女方其实已经自己把路走绝了。婚姻自由是法律规定的,但总要顾及父母的感情吧。父母不同意,一定有不同意的道理,你可以和父母多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告诉他们你的想法,解除他们的疑虑和偏见。父母养你这么大不容易,你理应回报他们,即使不同意他们的想法,至少应当有耐心给他们一个转弯子的时间。父母都是过来人,他们的想法更多的是从你将来的幸福考虑的,对他们提出的意见,你一定要认真地考虑一下。年青时往往容易感情用事,不计后果,只顾眼前。你要多问问自己,是不是一时感冲动,是不是经过了周密的考虑,因为婚姻意味着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你有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如果你这样做了,并且把你的想法与父母充分沟通了,相信你父母最终能够接受你的想法。如果经过考虑,认为父母的话确实有道理,你也可以转变想法,这不丢人。还有,结婚后你将面临感情的重新分配,在关注小家的同时,也要照顾到父母的感情,不要让他们孤寂。最后说一句:夫妻可以再找,父母只有一对,为男友而抛弃父母,显然不妥。
如果按照婚姻法的有关条例规定,那应该是任何人不得干涉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如果任何一方有干涉婚姻自由,甚至有可能出现的某些方面以威逼、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暴力等进行干涉的,则有就可能触犯了我国的刑法了,那就是犯罪了。
但是,由于在我国的国情和社会情况或其它方面的“大环境”影响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家长、亲友甚至是朋友,也可能是从他们自己的角度上,看到了有什么问题或认为有什么“不妥”之处,出于关心的方式而对此进行干涉,那婚姻双方当事人应该理解,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来进行解释和沟通,不应该“针锋相对”地对待;如果干涉的一方确实是出于“一已私利”,那么就应该对其指出这是错误的,并可以以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释方法和“干涉者”说明情况或解决问题。另外,如果婚姻当事人如果没有办法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还可以求助当地的居委会、婚姻管理机关、甚至是公安机关甚至是法律部门(当遇到暴力干涉情况时),来出面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