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猥亵多名亲生女儿三百多次 男子被判两千年

王朝百态·作者佚名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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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云林县56岁男子从6年前对当年仅9岁、就读小学三年级的长女猥亵;并在长女小学五年级时将其性侵,次数合计多达213次,平均一周约1到2次。更令人愤怒的是,从2012年起,该男子竟用同样先猥亵再性侵方式,对读小学四年级的二女儿性侵达86次。2013年对年仅八岁的最小女儿进行猥亵,3个女儿合计共被性侵猥亵达306次。

云林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罚合计共判该男子2350年,应执行最高刑度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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