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范围。
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范围。 参考资料:||
什么是行政复议范围? 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范围。
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下列两类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1)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对此类行为不服,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
什么是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对此类行为不服,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对
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范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范围。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 1.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
1.不服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和其他处理的。
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范围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范围。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 1.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
什么是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对此类行为不服,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对
复议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