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些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1. 职工代表 2. 企业代表 3. 企业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由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些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1. 职工代表 2. 企业代表 3. 企业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由
劳动法》第80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7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8条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部发(1993)300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部发(1993)300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部发(1993)300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规定,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只能代表职工一方,不得代表企业一方。
关于哪些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于部分裁决及部分裁决的执行问题,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391号)和劳动部《关于用人单位不服部分裁决申请复议期限问题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