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即颁布《土地改革法》,1960年代周恩来总理提出要制定《土地法》,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尽快制定土地法”。1993-1997年的八届全国人大将制定
1986年的6月25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标志着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从此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1986年的6月25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于1998年8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于1998年8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2000年1月1日颁布的汽车碰撞法是:正面碰撞法
1985年4月10日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本法自1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5年5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