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对方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如果对方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之类的有限责任企业,也就是对方是所谓法人的概念。那么在该企业破产的时候会由有关部门进行清算,以该企业的所有资产偿还所欠债务。 如果对方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 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 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
公司解散时,应对其债权人清偿债务。因此,清算组应通知各债权人尽快申报债权,以便清偿债务。清算组成立后,应从成立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债权人,催促其尽快申报债权。对于住所明确的债权人,可以用通知书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包括将债务全部转移和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这都会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承担带来影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会因是否取得保证人同意而发生不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包括将债务全部转移和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这都会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承担带来影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会因是否取得保证人同意而发生不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是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的。之所以这样规定的立法理由,一是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二是督促债务人全部履行债务。而对于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抵押物价值的,对于超出的部分
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 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首先应分析各个保证的性质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然后再分析各保证之间的关系是属于按份共同保证还是属于连带共同保证。按
公司依照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 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指定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