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9月7日 《辛丑条约》签定 1901年9月7日,由德、奥、匈、比、西、法、英、意、美、日、荷、俄等国公使组成的外交团,在团长葛络干主持下,于11时在西班牙使馆与中国全权大臣奕匡和李鸿章举行
《辛丑条约》 1.1901年,清政府被迫同俄、英、德、法、美、日、意、奥等国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2.条约的主要内容: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保;保证严禁人民反对外国侵略;拆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政府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帝国、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協定。被認為是中国自第一次鸦片战
条约简介: 侵吞中国黑龙江地区,夺取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是《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历代沙皇政府的一贯图谋。鸦片战争之后,沙俄成立“黑龙江问题特别委员会”,加紧其侵略黑龙江的活动。1849年至1853年
大德国钦差驻扎中国便宜行事大臣穆默、大奥国钦差驻扎中国便宜行事全权大臣齐干、大比国钦差驻扎中国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姚士登、大日国(西班牙)钦差驻扎中国全权大臣葛络干、大美国钦差特办议和事宜全权大臣柔克义、
辛丑条约 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丧权辱国条约。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 9月7日由清政府全权代表奕(匡力)、李鸿章与英、美、俄、德
《南京条约》 中国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的结束鸦片战争的条约。又称《江宁条约》。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由清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政府全权公使H.璞鼎查在南京签订。条约共1
有核国家不得向任何无核国家直接或间接转让核武器或核爆炸装置,不帮助无核国家制造核武器;无核国保证不研制、不接受和不谋求获取核武器;停止核军备竞赛,推动核裁军;把和平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保障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