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季预缴、多逼少补的征税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季度预缴所得税税额=季度实际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机构、场所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2)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境内所得的计
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3号)公布了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具体
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1.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2.外国企业 外国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利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接受捐赠税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5号)的规定,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两年未要求偿还的,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企业所得税。
依照税法第十条规定,再投资退税,限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即在提取前直接再投资于该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在提取后直接用于投资举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如果提取后用于贸易资金
外国航空、海运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以其在中国境内起运客货收入总额的5%为应纳税所得额。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