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仲裁程序是指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人事争议案件通常适用的步骤和程式。主要包括:仲裁申请、受理、准备、调解、裁决等环节。人事争议仲裁程序是保证人事争议案件得以客观公证处理的具体操作规程,因而它在处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专门性的人事仲裁机构居中对人事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行为,是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结合而采用的一种解决人事争议纠纷的方式。 人事争议仲裁的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人事争议仲裁是人事
人事争议仲裁中的送达,是指仲裁委员会依照法定方式和程序,将仲裁文书送给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行为。 送达只能是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实施的仲裁行为,仲裁委员会为送达人,是送达的主体;当事
B一方申请仲裁就可以受理。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未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未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
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来书面申请。
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来书面申请。
什么是仲裁第三人? 在仲裁活动中,每一争议必须有两方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还会出现第三人。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2条规定,所谓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而参加到他人已经
人事争议的指定期间是指由人事仲裁委员会依职权酌情指定的时间期限。指定期间可以是期间,也可以是期日。如指定在几日内举证的举证期限是期间;如指定的开庭日期即为期日。指定期间如果因为情况发生特殊变化,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