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
子女儿孙都有赡养老年人的义务。 我门可以商量以下~!!!!!!!!!!!!!!!!!!!
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
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不得无故拖欠,不得挪用。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2015年7月23日,杨先生在30年前离婚,儿子还不满2岁,抚养权被判给了妇女方。之后杨先生与儿子便成了“陌生人”,如今,杨先生因为赡养问题,将30年未见的儿子告上了法庭。 原告杨先生称,1985年
生活中有一种长期忽视老年人感情和精神需求的方式,那就是将老年父母分开来赡养。于精神赡养而言,则为百分之百的下策。 家住延庆的张大爷和老伴儿就是因为要照顾小孙子和外孙而分住在儿子和女儿家养老的。据
主要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包括老年人合法收养的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等。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地方习惯于“出嫁的女儿不养爹娘”说法,这是不对的。出嫁女儿同样有赡养老人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