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职责及其运作程序是怎样的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是1946年由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六十八条成立的,是经社理事会专门处理人权问题的职司委员会。 人权委员会目前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8个职司委员会之一,1946年2月成立,是联合国处理人权问题的主要机构。其成员国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选举产生。人权委员会初建时只有18个成员国,1979年扩大为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1982年,联合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十七条的规定,设立了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公约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的情况。委员会成员由公约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1982年,联合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十七条的规定,设立了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具体负责监督公约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的情况。委员会成员由公约缔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设立的监督公约执行情况的机构。按照公约规定,委员会由公约缔约国选举产生的18名委员组成。委员会委员必须是缔约国的国民,具有崇高的地位和公认的人权
,《联合国宪章》中规定:联合国秘书长既是外交官又是代言人,既是公务员又是首席执行官,作为联合国理想的象征,秘书长为全世界人们,尤其是穷人和弱势人群仗义执言。 联合国秘书长既是外交官又是代言人,既是公务
秘书长的职责 联合国秘书长,其全称应该是联合国秘书处秘书长。它的职责在联合国宪章中有着明确规定,即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将其认为可能威胁国家和平和安全的任何事项提请安理会关注,并执行安理会、联合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简称“人权高专”)是根据第四十八届联合国大会于1993年12月20日通过的决议设立的,他在联合国秘书长授权下负责协调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根据规定,人权高专应是有崇高道德威望和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是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设立的监督公约执行情况的机构。按照公约规定,委员会由公约缔约国选举产生的18名委员组成。委员会委员必须是缔约国的国民,具有崇高的地位和公认的人权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简称“人权高专”)是根据第四十八届联合国大会于1993年12月20日通过的决议设立的,他在联合国秘书长授权下负责协调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根据规定,人权高专应是有崇高道德威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