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是否是自愿,不是自愿就是强奸. 法律只规定14岁以下的幼女,无论是否自愿都是强奸,但当事人不明知,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因此这里的年龄15岁不是我们考虑的重点. 不一定,如
耍我吧 不是了 不是了! 不了 肯定不是处女啦!谁这样残忍!灭了他! 肯定不是了,只要女人的阴道被阳具插入,不管流不流血都不是处女拉。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到底大哥哥有多大!因为一般3-4岁女孩还没有发
神经病,谁出的馊主意,若真是这样的话,你女朋友不和你分手算你娃娃命大了. 恋爱嘛,就是一切水到自然成的事情.凡事不必强求.你们一定会有过亲密的吧,次数多了,那也会给你创造一个绝好的时机. 量变引起质
应该可以吧,不过恐怕孩子会有问题 不可以的,会遗传的 不能,决不可怀孕,这样会影响到孩子,不论是身体健康状况还是脑子发育情况,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影响,而且孩子还会是畸形,这关系到家庭婚姻和孩子一生的
要是太有主见你也会烦恼的,顺其自然吧,不要对他干预的太多,要不就真的没主见了
还有那鉴定费是谁出? 1、她告你强奸,要向公安机关陈述相关事实情节,公安机关立案后,会找你核实,并搜集有关证据。如果只有她的控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认定强奸事实,不可以定罪量刑的。切记:她的控告和你的供述
主要是看女方的年龄和主观态度。 如果是成年并自愿的话,是没什么的。 如果女方不满14周岁,无论主观是否出于自愿,原则上一律按强奸(奸幼)论。但毕竟是原则上。 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主要还是看
不一定就是强奸,还有骗奸和诱奸 那就看女方是不是同以发生性关系,同意不按强奸论处。但是,14周岁以下的不管同不同意,按强奸罪从重从严。 要看是什么样的情况撒! 是 当女性为自愿时,不属于强奸,若女方是
追求一种新鲜,认为就是刺激,碰到真诚,又有愉快的性过程很美呀!哦千万要记住健康第一,快乐第二,安全第三,我觉的偶尔补充,可以调节生活情趣呢! 注意带好安全套哦 有兴趣,刺激,浪漫呀! 这种是现在速食感
现在的人思想都开放.没那么多世俗的压力了.男人也大都不在乎和自己结婚的女孩是不是处女. 这是所谓思想开放的年代, 人欲横流,一为金钱、二为享乐 中国将会学欧美国家一样,十六岁仍是处女的,已很珍贵列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