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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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消费维权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一、产品“三包”的维权时限规定 “三包产品”是指在“三包”的有效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等问题,消费者享有的服务。这类产品的“三包”期限,不是从出厂之时计算,而是从销售之日

消费维权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消费维权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一、产品“三包”的维权时限规定 “三包产品”是指在“三包”的有效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等问题,消费者享有的服务。这类产品的“三包”期限,不是从出厂之时计算,而是从销售之日

消费维权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消费维权的时限规定有哪些? 一、产品“三包”的维权时限规定 “三包产品”是指在“三包”的有效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等问题,消费者享有的服务。这类产品的“三包”期限,不是从出厂之时计算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有哪些规定?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有哪些规定? 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

消费者维权有哪些法律可依?

作为消费者,当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造成你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时,请你举起手中的利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奋起抗争,这是每一个消费者最明智的选择。发生消费者权益权益争议后

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的申报有无时限规定?

所谓时限,指对法定义务人在一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要求,如果法定义务人没有在法定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需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时间,规定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即每年的3月31日之前,是社会团体自我检查阶段。社会团体要以民主的方式、科学的态度,全面地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并写出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实事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

职工工伤认定的时限和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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