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为什么又叫小四啊?
可能是他的网名叫第四维然后他朋友就这么叫他吧
偶像身陷抄袭官司“粉丝”发起网络“保卫战”
历时近3年的庄羽告郭敬明抄袭自己作品一案近日尘埃落定,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行为成立:《梦里花落知多少》在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上对《圈里圈外》已构成侵权行为,包括12处主要情节、57处一般情节和语句等剽窃行为成立。法院终审判决,第一被告郭敬明和第二被告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21万元人民币,其中1万元为精神抚恤金。
对郭敬明而言,在即将迎来第23个生日的时候,这样的判决结果无疑是一份苦涩的“礼物”。在此之前,这位身材不高、面容清秀的四川少年的文学之路一直走得非常顺畅:因获第三届、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而声名鹊起,以《爱与痛的边缘》引起了校园文坛的瞩目,接连出版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等作品在为他赢得众多同龄读者喜爱的同时,也使他获得了“青春派文学掌门”的美誉。成名之后的郭敬明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推出了刊登自己和其他少年作家作品的《岛》系列读物。作品的畅销甚至使年轻的郭敬明登上了福布斯中国名人排行榜。
他的博客“小四的游乐场”开通后,点击量一直在新浪网博客排行中名列前茅。他的每一篇日志下面都有数千读者的留言,如果一段时间没有更新,便会有大批读者翘首企盼,用热情的文字呼唤他早日出现。在网络时代里,这些痴迷于某人某事的人被称为“粉丝”(英文fans的音译)。在“粉丝”们看来,郭敬明就是自己的代言人,他那述说着青春忧伤的文字仿佛有种魔力,令他们痴迷。在“刻下来的幸福时光”论坛里,全国各地的郭迷自发地按照地域组织起“郭敬明后援会”,一起购买、一起讨论他的新书。因为郭敬明的网名叫“四维”,“粉丝”们亲切地称他为“小四”或者干脆就是一个字“四”。一些年轻的少女“粉丝”并不避讳自己暗恋“小四”,大大方方地称他是“理想的情人”。在“小四的游乐场”和“刻下来的幸福时光”里充满了或热烈或温馨的文字与情感。
然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庄羽的人破坏了。2003年12月,郭敬明的“粉丝”们听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一个名叫庄羽的女作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郭敬明抄袭了她的作品,称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其《圈里圈外》一书的构思、故事线索等,甚至照搬了《圈》的片断以及部分语句。为此,她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虽然此前已有传闻郭敬明的小说《幻城》抄袭了日本的一本著名漫画,但那毕竟是传闻,而且没有进入法律程序,“粉丝”们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如今自己的偶像被迫要和一位同行对簿公堂了,这立刻引起轩然大波。愤怒的“粉丝”们在网络上发起了一场保护偶像的“反击战”。
诉讼引来网络围攻
庄羽:我没有炒作自己
由于郭敬明是全国知名的少年作家,其作品的发行量累计高达数百万,而庄羽则默默无闻,《圈里圈外》初版时不过印刷了6000册,因此许多人怀疑庄羽是要通过与名人打官司来炒作自己。许多郭敬明的“粉丝”一方面在网络上留言支持自己的偶像,另一方面则痛骂庄羽。“我们小四那么有才华怎么会去抄袭?”“庄羽就是个借名人炒作自己的××”“无耻之徒”等留言多达上千条。在郭敬明和庄羽的博客上,谩骂性的留言几乎俯拾皆是,其中绝大多数是针对庄羽的。一篇题为《九问庄羽》的网络文章更为郭的“粉丝”提供了证据。该文说,“庄羽曾经投稿给春风文艺,但是由于没有达到春风图书的出版水平,最后被编辑退稿。这样一个被她一度看好的出版社,几个月后就要被她送上法庭,让人颇有求婚不成即反目的感觉。庄羽的行为令人感到不智!”
6月6日,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庄羽说:“我没有想到起诉郭敬明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对于炒作的说法,她感到很委屈。“其实在这件事之前,我根本不了解郭敬明是谁。因为我的阅读习惯偏重于传记类作品,小说,余华和李碧华的作品我读得比较多,所谓80后作家的小说,我一本都没读过。”2003年结束在加拿大3年的留学生涯、从多伦多返回北京后不久,庄羽收到一位读者的电子邮件,告诉她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与她的《圈里圈外》非常相似。她找来一看,果然如此。“当时我都不知道郭敬明那么有名,怎么能说我是在炒作呢?”她问道。
至于《九问庄羽》一文的指责,她语气很坚决地说:“绝对没有。我从没把稿子拿给春风。”她解释说,自己曾和出版《圈里圈外》的那家出版社定了一份为期5年的合同,在期限之内,未经出版社允许,不能把稿件拿到别的出版社出版。
庄羽坦言,网络上滚滚而来的猜测怀疑和污言秽语令她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准备诉讼的时候,我把一切都放下了,花了20多天的时间把两本书对照着看了,把抄袭的部分摘出来,这个工作很费劲,因为郭敬明抄袭不是原封不动的,而是打碎了揉在一起。”由于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诉讼之中,2004年1月,庄羽从单位辞职了。
“粉丝”力挺偶像
郭敬明:我绝不道歉
随着案件审理的深入和越来越多读者的关注,抄袭能否成立渐渐变得清晰起来。2004年,一位网友在对照阅读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和《圈里圈外》后,把“疑似”抄袭的雷同之处一一列举出来。2005年,在中央电视台“文化访谈录”节目的录制现场,当主持人一再追问郭敬明对“借鉴和模仿”的看法时,他消失了几分钟,据在场的记者透露,他是去了洗手间。这让原来支持他的一些读者感到疑惑:在这样一个重要的宣传平台上,郭敬明为什么不正面反驳抄袭的指控呢?2006年,当终审结果出来后,一些郭敬明的“粉丝”感到了吃惊和伤心,然而更多的“粉丝”选择了无条件地支持偶像。
在浏览郭敬明博客上的留言时,记者注意到一个现象:凡是支持郭敬明的“粉丝”几乎绝口不谈抄袭是否是事实,对于那100多处雷同甚至相同的句子拿不出像样的反驳证据,只是一再声称相信“小四”。在许多“粉丝”看来,那不叫抄袭,最多只算模仿,而且是创造性的模仿。一位“粉丝”的话很具代表性:“不管怎么说,就算他是抄袭的,我也一样喜欢他,他代表的是一种文化,一种思想,一种见解。如果说他是抄袭,为什么被抄袭者的小说没有获得成功而偏偏他的小说成功了呢?”
“粉丝”们几乎不能容忍不同的意见,更不要说批评性的意见了。在“刻下来的幸福时光”里,一条对郭敬明不利的留言立刻就会引来围攻。某网友因为说了“要给郭敬明的粉丝上一堂法律课”便招致上百位“粉丝”20多页的留言谩骂。许多话说得非常极端和肮脏,连“粉丝”自己都看不下去,一位网名叫“星落”的“粉丝”写道:“时光中的人不应该讲粗话骂人,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吧,时光难道只对拥护者开放吗?那就和追星论坛没什么两样了。只不过是意见不同,就叫别人去死,大家都是中国人,这样真的很可悲。如果别人的看法不对,你就说我认为你哪里说的不对,应该是怎么样怎么样……而我看了5页,没人能反驳楼主的观点,全是骂……朋友就应该互相监督而不是护短这种类似‘溺爱’的行为。”然而这样清醒理智的声音在滔滔谩骂面前显得过于微弱。
与“粉丝”们的态度类似,郭敬明本人对诉讼也一直持强硬立场。在一审获胜之后,庄羽曾表示,只要郭出来道个歉,这件事可以底下私了。但是直到终审,她也没能等到这样的道歉。
6月5日,终审败诉后沉默了一段时间的郭敬明首次做出回应,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写道:“我会执行法院判决的赔偿和停止销售,那是出于我对法律的尊重。但我不会道歉!金钱、名声,这些东西,真不是那么重要,我都可以给予,惟独道歉,哪怕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也决不会迫于压力而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放弃了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放弃了所有依然喜欢着我的文字的人的希望。”
对于郭敬明的这一表态,“粉丝”们的反应是:“最近几天一直害怕看到你公开道歉的新闻,呵呵,还好你没让我们失望,这三年来你这么努力,而且成绩又这么好,我们没有理由信别人而不信你呀!你的顽固让人看的很心疼,也觉得你很可爱。加油!”
对于郭的回应,庄羽说:“法院支持了我的三项诉讼请求:停止侵权、给与赔偿、公开道歉。既然郭敬明说自己尊重法律,那么他为什么不道歉?”
不论郭敬明的态度如何,败诉已经对他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今年年初,在得知某出版社可能邀请郭敬明为《银河英雄传说》作序后,大批网友拥到该出版社的网站上呼吁抵制郭敬明写序,“抄袭者不配给我们喜爱的书写序”成为他们最主要的理由。
只讲好恶,不论是非
“粉丝”价值观凸现缺失
虽然赢得了官司并拿到了全部21万元赔款,但是谈起历时三年的这场诉讼,庄羽依然感到沉重。“看到网络上针对我的那些脏话,我觉得很伤心,但是我的伤心不是因为他们骂了我,而是这些中学生、这些小孩子在个人好恶面前放弃了是非的判断。”庄羽说,“我感到了一种比伤心更甚的伤心。我想这些孩子今后将要走上社会,将会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但是带着这样的价值观走向社会不可怕吗?”她说,自己现在尽量不去看这样的留言,尽量不让自己被这些东西影响了情绪和写作。“除此之外,我还能怎么办呢?”庄羽的话里透露出一丝无奈。
其实“郭敬明抄袭事件”中粉丝们的这种态度已经不是个例。在前一段“花儿乐队抄袭事件”中便有年轻的歌迷说:“抄袭又怎么样,谁有意见,有本事你也去抄袭啊,看你红不红啊?嫉妒吗?眼红吗?花儿,我就是喜欢你们。”最近,当一位网名为“四川曾颖”的网友在“天涯社区”里揭发某省考生抄袭自己的文章竟然获得高考作文满分时,很多网友讽刺、辱骂他无非是借机炒作自己,却很少有人去考证抄袭究竟是不是事实。一位网名为“鸿水”的网友因为批评了某位明星,在招致谩骂之余,竟有人把他的照片贴到了网上,并注明“这就是那个垃圾。”当他说到郭敬明时,有人留言:“你找死啊,干吗说我们家小四。”在自己的博客里,“鸿水”写道:“面对如此FANS,我无语,真的无语。我也深刻理解庄羽面对如同洪水猛兽般的郭敬明FANS围殴时的心情。所以,那1万元精神赔偿判得好!”
记者王小峰曾总结说,“粉丝”的一大特点就是偏执,“对崇拜的物件超过自己的亲爹,愿意为其付出任何代价,做事不理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的利益……”而偏执的人往往盲目,只看自己希望看到的、只听自己喜欢听到的。“这其实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庄羽说:“他们现在这个年纪还处在世界观的形成阶段,比较盲目,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所谓偶像的一句话就能左右他们的想法。”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这种在个人的好恶面前放弃了是非判断的现象凸现了当今一些青少年的精神缺失。他说,“80后”一代人出生在一个巨变的年代,他们对上一辈人的价值观产生了深刻的怀疑,对来自父母和学校的教育非常排斥,带有一种叛逆性。孙云晓说:“也许他们并不是不鄙视抄袭,在这种表面无怨无悔的付出后面,有他们所认同和捍卫的更重要的东西,也许是一种审美时尚,也许是一种共鸣或者是一种个性张扬。在这种时候,抄袭与否只是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捍卫立场则是根本的问题。”前面那位郭敬明的“粉丝”“他代表的是一种文化,一种思想,一种见解”的留言可以作为孙云晓观点的一个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