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称清朝时期的皇子为贝勒,公主为格格呢?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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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勒,贝子在满语中原意是对男子的尊称,后来发展成为对贵族男子的通称。依清例,满洲男儿都是旗兵。所以每旗都有很多个姓。例如正黄旗就不单是爱新觉罗一姓。反之同一姓也分布于不同的固山之中。和硕是指城或国(等同于汉朝的国,不是国家是王国)。多罗是指汉人的乡。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即中宫)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例如,皇太极的次女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长公主,后改为“永宁长公主”,复改为“温庄长公主”。顺治十七年(166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公”以下之女,俱称“宗女”。“格格”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才渐渐终止。

参考资料:http://www.guodegang.org/bbs/read.php?tid=23232

其实,贝勒不一定是皇子,格格也不一定是公主。

贝勒是满族授予满蒙贵族的爵位多罗贝勒的简称。清朝建国之初,满族贵族的封爵十分简单,贝勒等于王爵,其最贵者称为和硕贝勒。太宗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重定制度,贝勒位在郡王之下,其次序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亲王的儿子封郡王,郡王再往下封是贝勒,贝勒儿子是贝子,一代一代往下降。这种封爵也颁给蒙古贵族。

格格是满语的音译,相当于“小姐”这一称呼,但是格格一般只能用于称呼皇族的女儿。皇帝的女儿封为公主,称固伦格格;亲王女儿封为郡主,称和硕格格;郡王女儿封为县主,贝勒女儿封郡君,都称多罗格格;贝子女儿称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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