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中的已婚妇女要遵守哪些避孕节育规定?
答:外来人员中的已婚妇女应当遵守上海市制订的避孕节育规定,上海市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将组织有关部门为外来人员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等服务。外来人员需要遵守的避孕节育规定和可以享受的服务主要为:
一、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外来人员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根据常住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近期照片,定期到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出具《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外来人员应当将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常住户口所在地。
二、领取避孕药具
外来人员可以凭加盖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章的暂住证或者暂住证明,按照下列规定免费领取避孕药具:
(一) 有单位或者雇主的,向单位或者雇主领取。
(二) 无单位或者雇主的,向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领取。
(三)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应当保证对外来人员的避孕药具供应。
三、报销节育手术费
外来人员进行节育手术的,节育手术费可以报销,有单位或者雇主的,其节育手术费由单位或者雇主负担;无单位或者雇主的,其节育手术费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