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太武帝灭佛的原因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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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是拓跋族建立的政权。公元386年,拓跋硅定国号为魏,称道武帝。不久,攻入山西、河北,并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对当时流行于中原地区的佛教也予以尊重。公元389年,太祖拓跋硅下诏在新都建佛寺、造佛像,并致书法师僧朗,赐丝绸以示敬意。不久又请赵郡沙门法果担任沙门统,统辖僧徒。继位的太宗也很敬重法果。法果经常说:“太祖明睿好道(信佛),即是当今如来,沙门宜应尽礼。”主张拜天子即等于拜佛。这种思想被北朝佛教界长期继承,成为加强北朝佛教国家性质的思想背景。太武帝即位之初,继承了太祖、太宗的佛教政策,招聘德高望重的沙门讲学,在四月八日的佛诞会上让大家举行佛像游行仪式。

不久,北魏攻灭夏国和北凉,而这两国的佛教都非常活跃,这就为北魏的佛教发展到高峰作好了准备。到孝文帝即位之初,京师平城新旧寺庙百所,僧尼2000余人,四方诸寺计6478所,僧尼72000人。迁洛以后,仅洛阳就有寺1367所,僧尼几万人。

寺庙和僧尼的增多,无论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损害了国家利益。

当时,僧侣地主和世俗地主一样,占有土地,剥削人民,而且不负担租赋和徭役,享有大量特权,史载北魏“自迁都以来,年逾二纪,寺夺民居,三分且一”。“非但京邑如此,天下川镇,僧寺亦然,侵夺细民,广占田宅。”许多寺庙、不仅广占田宅,还拥有大量的劳动人手。显祖拓跋弘时,河门统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祗户,粟为僧祗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洒扫,岁兼营田输粟。高宗并许之。于是僧祗户、粟及寺户,遍于州镇矣。”可见寺院拥有田产和劳动人手之多。

在政治上,北朝僧侣曾多次与北魏对抗。439年,北魏灭北凉,由于北凉崇奉佛教,故当时有许多僧侣为北凉守城,城陷后,三千僧徒被俘。太武帝认为:和尚应当修行,现在竟然作“贼”,实在可恶,下令一律斩首。后来经人劝说,只罚作苦工,但不少人中途逃去。445年,关中盖吴起义,太武帝亲征。由于关中过去是后秦的首都,而后秦统治者姚兴崇信佛法,佛教非常兴盛,所以这次起义,可能有不少贫穷教徒参加。当太武帝在长安寺庙中查出许多弓矢矛盾时,非常愤怒,说:“此非沙门所用,当与盖吴通谋,规害人耳。”于是,命有司“案诛一寺”。在查阅其财产时,又发现许多酿酒器具,以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的财物,数以万计。同时又发现窟室,“与贵室女私行淫乱”。太武帝大怒,下诏诛长安沙门,焚破佛像。

除政治、经济因素外,儒佛及佛道之争也是太武禁佛的一个原因。时太武帝信奉道教,“亲至道坛受符,备法驾,旗帐尽青,以从道家之色也。”当时司徒崔浩博学多闻,“浩奉谦之道,尤不信佛,与帝言,数加非毁,常谓虚诞为世费害。”可见,太武毁佛是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

公元446年3月,太武帝下《灭佛法诏》,规定:“诸有佛图形像及胡经,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但太武帝不可能用行政手段禁绝佛教的流传。他死后,对佛教的禁令也就取消了。之后,由于北魏皇帝的提倡,佛教以更迅猛之势发展,天下诸寺,在宣武帝元烙时,有13727所。东魏北齐时,寺庙3万余所,僧尼200万。至北齐末年,境内僧尼近300万。北周境内也有百万人。

諸朝滅佛,直接原因走不出寺院的惡性膨脹對社會經濟與政治造成的壓力。宗教組織不事 生産、資源消耗,寺院“名山占盡、良田 ... 這給了魏太武帝暴力滅佛的藉口,“悉誅天下 沙門,毀諸經像”,令“一境之內,無複沙門”。

諸朝滅佛,直接原因走不出寺院的惡性膨脹對社會經濟與政治造成的壓力。宗教組織不事生産、資源消耗,寺院“名山占盡、良田占盡”,對社會生産資源的佔有與浪費都非常突出。尤其在唐代和武後時期,本當艱苦修爲、清靜無爲的和尚們坐擁大量地産,成爲大地主,富甲一方。《舊唐書》中形容當時情況道:“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

寺院有生産資料又不從事生産,大量資源白白擱置,既沒有産出、又無法流通。而社會上由於連年戰爭災害,生産資料嚴重不足,這種情況,勢必不爲封建世俗地主集團所容忍。當時平民面臨苛捐重稅,沒有田地耕作又無處謀生,很多選擇了出家一條路,因此寺院人員閒散冗余狀況也相當厲害,甚至到了要耕田的時候沒有勞力、要打戰的時候沒有兵源的地步。佛教的興旺鼎盛與蕭條混亂的社會秩序産生了根本利益上的衝突。西元六世紀,北周滅北齊後立即推行滅佛政策,限制寺院人數,有300萬僧尼還俗。這個數位是當時總人口的十分之一。唐武宗時期強迫還俗的僧尼也有26萬人,數千萬頃的良田被收繳,拆掉寺廟4600所,使社會上的勞動力和生産財富憑空得以成倍增加。

不僅如此,佛門還是特權集中之地。北魏鎮壓蓋吳起義的時候,在一所佛寺裏發現大量的兵器,又發現大量地方官和富人寄藏的私物,以及“私行淫亂”處所。這給了魏太武帝暴力滅佛的藉口,“悉誅天下沙門,毀諸經像”,令“一境之內,無複沙門”。唐代開國時立下一個規定,進入佛門的人“可免死”,因此招致很多叛軍被擊潰後就往寺廟裏躲。“安史之亂”期間,郭子儀與當時的禪宗神會達成協定,默許後者通過私賣度牒的手法換取錢財,佛教徒因此數量失控,這件事爲後周武宗滅佛埋下了禍根。

由於佛教組織惡性膨脹、驕奢成風,教徒魚目混雜、良莠不齊,佛門中也出了一些敗壞教內秩序或走出佛門破壞社會的人物。北魏末年,冀州沙門法慶自稱“大乘”、“新佛出世”,聚衆五萬,大肆毀寺、殺僧、焚經、燒像。

種種內亂外患,致使一個本應與世無爭、良性運作的宗教組織不斷異化,變成了社會腫瘤,非但獨立於政權之外,還與世俗社會的利益相衝突,令統治者欲除之而後快,終於招致滅頂之災。唐武宗在《廢佛教書》評道:“勞人力於出木之功,奪人力于金寶之飾,遺群親於師資之際,違配偶于戒律之間。壞法害人,無愈此道!”後代禪師也對前朝接二連三的災劫進行了反思,總結道:“天生三武禍吾宗,釋子回家塔寺空,應是昔年祟奉日,不能清儉守真風。”

應該說,作爲一個宗教,佛教因爲膨脹過快而失控,已經逸出了本身作爲一個出世的宗教組織本身的權力和職能範圍,與世俗社會爭奪起資源和財富,甚至於與政權爭奪起對社會的控制權。所以,無論從政權維護、社會治理還是經濟發展等角度,“三武一宗”進行滅佛都有其合理的因素,符合社會各方面的利益。

中國歷史上,宗教在傳播、發展過程中經常與俗世政權在本質利益上出現衝突,産生無法調和的矛盾。佛教、道教、基督教甚至儒學知識份子都曾遇到來自政權組織的剿滅與撲殺,在早期有“焚書、坑儒”,有“三武一宗之劫”,近代有元明清“文字獄”。佛教在宋朝以後與政治結合,進入平穩的本土化發展;外來宗教如伊斯蘭教和天主教進入中國後也歷經了非常曲折的過程,康熙在十八世紀七十年代針對西方傳來的天主教發起了“百年禁教”,禁教前全國有教徒超過30萬人,隨著一紙禁令全部消散,教會只能轉入地下活動。雖然看起來只是意識形態和文化層面的水土不服,但有事實表明,天主教內部出於一種優越感,肆意干預中國的行政和司法權,把持中國教會的管理,特別在鴉片戰爭以後,由於霸佔公産、強買民田,引發與地方民衆、官府的衝突頻頻發生。他們單純追求教徒的數量,甚至把當地的一些地痞莠民引入教會,致使教案叠起,紛爭不斷。

任何宗教,作爲社會意識層面、精神層面的主導,其本質作用是教化人倫、穩定社會。它是適應歷史環境的意識形態産物,它的移植或傳播都有一個與現實相融合、相配套的過程。如果不參與社會生産的推動,就必須能起到淨化意識的作用。這是它作爲社會組織的主要分工。對此人類學家阿諾德•湯因比在《歷史研究》中有過論述:宗教的領域是在人的內心精神生活,而不在人的社會生活領域;任何一種組織或人類,如果它改變了主旨,就陷入了傲慢自大,容易招致災難。“只有當所有的社會成員在內心精神生活中戰勝了自我中心的天性時,才能防止這種天性導致的社會災難。”宗教如果不能踐行自己的職責,就容易流於形式,産生異化,成爲生産力發展的阻礙,成爲社會混亂的根源之一,失去存在的合理性。

由於歷史的原因,也由於文化的原因,我們國家被普遍認爲是政教合一的國家。歷史上,世俗的權力與宗教的權力往往糾纏在一起,在相互轉化與互補中起到了相互扶持的作用,大部分時間是合而爲一的,但也有很多時候在義理或利益方面發生分離,相互排斥。這樣的一種治理使國家的封建型態穩定了幾千年時間,比任何一個國家都要長久,但卻拖慢了生産力的發展,影響社會財富的遞增。儒教更徹底淪爲統治者的工具,使中國進入類似於西方中世紀的禁錮思想與生産力的僵死的停滯狀態。

我們可以進一步得出另一結論,在一個致力於經濟建設、致力於生産力的發展、追求物質繁榮富裕的社會,脫離生産的人越少越好。不僅在宗教組織如此,任何組織機構都遵循同一規則。例如,企業管理人員肯定要精簡才能出效率。政府機構過度臃腫,人員冗余,會導致社會資源的浪費,和管理效率的降低,還會與民間利益發生尖銳的衝突。據統計,我們的政府官民比目前是一比二十六,有很大程度的虛耗國庫、浪費資源現象。國有企業有的負債累累,有的借著壟斷地位大肆斂財。這種情況如果不加以控制和解決,很容易讓人想起中國“滅佛”、“滅教”的歷史教訓。把廟拆掉,把和尚趕跑,這種事情就很有可能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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