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薪酬应如何计发?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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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职工病假建议书仅是医生对伤病职工病休期限提出建议,须经职工所在单位指定的行政部门或人员认可。但病假建议书一次或连续超过15天(含15天)的休假,必须经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批准"。职工享受的病假待遇标准为:"对在12个月内病假累计不满6个月的职工,本年的病假工资,以上年本人月均工资总额为基数,如超过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则以上年度市属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连续工龄不满5年,按45%发;满5年不满10年,按50%发给;满10年不满20年,按55%发给,满20年及以上,按60%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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