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情杀案 历时12年被判3次死刑后获判无罪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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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爱云

原标题:“湘潭大学情杀案”今天第四次一审宣判 一被告人喊冤12年

澎湃新闻网讯 日前获悉,历时12年未决的“湘潭大学情杀案”出现重要转折: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2年零3个月之后,将于7月21日9时对该案作出第四次一审判决。

因该案审理严重超期,湘潭中院也因此获评澎湃新闻2014“年度最任性的政法机关”之一。

澎湃新闻曾多次报道,2003年10月27日晚,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一值夜班教师因厕所没灯,欲在草地上方便时,发现了一具尸体,经证实为该院2002级硕士生周玉衡。几天后,该院2003级硕士生曾爱云、2001级硕士生陈华章作为合谋杀害周的嫌疑人被羁押。

此后十余年间,湘潭中院曾以故意杀人罪三次判处曾爱云死刑,湖南高院维持过一次死刑裁定,但最终被最高法不核准。而另一被告人陈华章均被判无期徒刑。

本案历年审判经历

湘潭中院此前的三次一审判决均认定:因和周玉衡喜欢同一个女生李霞,被告人曾爱云对此比较烦恼,并多次向好友陈华章表示想教训一下周。而被告人陈华章和周为同门师兄弟,因导师偏爱器重周,陈华章心怀嫉妒,遂与曾爱云合谋杀害周玉衡。案发当晚,周玉衡在工科楼308室上自习时,陈华章在周喝的水中放了十多片碾碎的安眠片,曾爱云则趁周昏睡时,用棕绳将其勒死,然后两人将周的尸体抬出308室,抛尸在工科楼台阶旁的草地上。本案被冠以湘潭大学“情杀案”。

湖南吟正律师事务所的钟致远律师从2005年6月介入本案至今。他认为,曾爱云和周玉衡的前女友李霞相识不过十来天,他和周没有明显冲突,没有故意杀害周的动机;证人李霞多次供述案发当晚曾爱云始终和她在一起。

钟致远还认为,警方认定曾爱云杀人的证据,如“残缺鞋印”、“椅背上的指纹”,以及其裤子口袋中发现一根与作案棕绳种属一致的纤维,均可以作出合理解释。此外,对曾爱云有利的证据,如当晚短信记录却没有入卷。

最新消息: 2015年7月2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曾爱云、陈华章故意杀人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曾爱云无罪;被告人陈华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被告人陈华章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自然、周清秀经济损失1781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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