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妈咪产后恢复之禁忌有哪些?
婴儿离开母体来到人间,必须通过哺乳补充营养。然而,只要是哺乳乳汁,便必须有某种程度的限制,亦即经由母体而进入宝宝体内的任何物质,务必是安全的才行。
母乳是含有主要成分脂肪、蛋白质、糖类、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水分等的纯天然食品。来源并非仰仗母体所吃的食物,母亲如果未摄取足量的蛋白质以分泌乳汁的话,则由她体内所贮存的蛋白质先行供应,使宝宝获得哺喂,一直到贮存部分耗尽为止。不过,母亲的饮食中如果维生素过量的话,母乳内也可能维生素过量。从药物到调味品诸多物质,都会以不同的结果出现到母乳中。为了确保母体健康、母乳营养丰富和婴儿正常生长发育,哺乳妇应坚持母乳喂养半年以上的建议。
哺乳妇应避免吃一些婴儿比较敏感的食物,如大蒜、洋葱、辣椒、巧克力等是普遍的刺激源,虽然不一定对所有宝宝造成影响,但是对有些宝宝会引起排气增多。已有味道分辨能力的婴儿,对有强烈味道的调料可能也不喜欢。
可服用专为孕妇、哺乳妇配制的维生素复合制剂,切莫服用未经医师建议的其他保健品或其他维生素丸、片、胶囊剂等。
1.禁酒每日喝或狂饮、醉酒会使宝宝昏昏欲睡,抑制神经系统,并会减慢(缓)运动神经的发育。
2.戒烟香烟内有的害(毒)物质如尼古丁等在吸烟或呼吸时可进入血液,因而也会进入乳汁;在宝宝周围吸烟,会引起宝宝呼吸和血液系统的毛病,甚至和婴儿早夭都密切相关。
3.用药在没有向医师咨询的情况下,不可服用任何药物或提神的药品。本书第八章列出的许多药品都会进入乳汁内,即使是极小剂量也会对胎儿、婴幼儿造成伤害。特别危险的药品如:抗甲状腺功能亢进、抗高血压、抗癌药,青霉素类、镇静剂;激素类用如避孕药、女性激素、雄性激素;放射性碘、溴化物。必须服用的药物通常都可以找到比较安全而药效相近的替代品;或在哺乳期间,暂停某些特殊药物的服用,这是利弊得失的权衡问题。对任何为你开方的医师,务必确切告知你正在妊娠(怀孕)或哺乳,有时还需孕立妇本人同意或签字。
4.慎饮咖啡、浓茶每日一杯咖啡或浓茶,大概不至于对婴儿造成影响,若大量或长期饮用,每天达6杯的会使宝宝心神不宁。
5.避免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分细菌等微生物污染中毒、毒素或化学性药品、毒品、农药等中毒。避免过量饮食或暴饮暴食,并选择天然或接近自然状态的食物,以排除主要成分是化学合成的食品为宜。避免食用糖精,因为糖精可进入乳汁,迄今尚不能排除其致癌性。
尽量减少或去除食物中或表面附着的杀虫剂残留物。食物中杀虫剂残留物会不可避免地进入乳汁中,虽然目前尚未证实对宝宝有害,但也不排除对婴幼儿直接或间接影响,尽量避免让宝宝吸吮有杀虫药残留的乳汁,总不失为明智之举。用清水或清洗剂搓洗蔬菜,水果表皮;食用低脂奶类制品,瘦肉、家禽或家畜类瘦肉类则先洗净后才烹饪、食用;内脏类则限量食用,因为动物所吞咽的杀虫剂贮存在脂肪、表皮中,而内脏也会含有毒性残留物。
避免食用水域被污染(细菌性、化学毒性、病毒性、重金属等)的水产品,特别是畸形水产品,携带肝炎病毒、细菌的毛蚶(贝类、蚌类)等。
以下食品,孕产妇不宜食或只宜少吃:
1.碱、干、熏制成的罐头肉类、鱼类,腌鸡蛋、腌肉、火腿、蛋粉,未烹饪熟透的甲壳类、贝壳类食品。
2.人造奶油、熟猪油、肥肉、牛羊油等含饱和脂肪酸类食品。
3.发酵干酪、咸黄油、甜炼乳。
4.水果罐头、蔬菜罐头、脱酸菜、果汁、饮料。
5.果酱、糖果、甜食罐头、甜食制品。
6.咸黄瓜、芥菜、罐头洋葱、蛋黄酱、袋装冲汤料。
7.椰子化、化学酵母、充气饮料。
8.禁食发芽土豆,因可致食物中毒、胎儿畸形。
9.咖啡,长期饮用可致失眠、心率加快、血压升高,诱发心脏病、维生素B1缺乏、烦躁、容易疲劳、记忆力减退、食欲下降。
10.进补应遵医嘱,如人参、黄芪、鹿茸、鹿角胶、胡桃肉、胎盘、山楂、糯米甜酒等均应咨询专科医师后再服用。
11.禽类肝脏富含铁、B族维生素、维生素A,维生素D及叶酸、蛋白质、脂肪和糖原,如每日每餐摄入量过多,会使饱和脂肪酸、胆固醇在体内蓄积超标,易肥胖,并造成肾脏、心血管负荷过重。孕妇不宜多吃动物肝脏,其中重要因素是维生素A与胎儿畸形有很大关系。孕妇妊娠期间,尤以前3个月时期,每日所摄入的维生素A超过15000单位则增加胎儿致畸的危险性。平时孕妇每日需维生素A3000~5000单位。同量的牛肝、羊肝、鸡肝等动物肝脏中维生素A含量均高于猪肝,其中鸡肝竟数倍于猪肝。为了下一代健康和安全,孕妇早期应少吃动物肝及其制品,适当多吃一些富含维生素A类的同类蔬菜,如胡萝卜、南瓜等,富含胡萝卜素,在体内可转化为维生素A,同时还可获得孕妇所需的B族维生素中的叶酸,有助于预防胎儿先天性畸形,可谓一举两得。产后坐月子可适当多吃一些动物肝及富含各种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维生素)的禽蛋食物,有利于母婴健康。
12.慎用鱼肝油和钙剂。
13.少食酸性食物。
14.少吃油条。
15.不宜吃热性香料。
16.少喝冷饮,少吃凉食。
药物禁忌
当哺乳期妇女用药的时候,往往只着重考虑药物是否影响乳汁分泌,很少考虑药物对婴儿的影响,或者根本不知道哪些药物对婴儿有影响。事实上很多药物可随母亲乳汁进入婴儿体内,众而对乳婴产生作用;尽管有的药物进入乳汁的浓度很低,但对于体稚身嫩的乳婴来说,其祸害甚大。 以下药物是哺乳妇女应忌用或慎用的。
1、中药炒麦芽、花椒、芒硝等,西药左旋多巴、麦角新碱、雌激素、维生素B6、阿托品类和利尿药物,这些药能使母亲退乳。故母亲在哺乳期中不可轻易服用。
2、青霉素族抗生素。包括青霉素、新青霉素Ⅱ、新青霉素Ⅲ,氨基苄青霉素等各种青霉素。这类药很少进入乳汁,但在个别情况下可引起乳儿过敏反应,应予以注意。
3、磺胺类药物,如复方新诺明、磺胺异噁唑、磺胺密啶、磺胺甲基异噁唑、磺胺甲氧吡嗪、磺胺脒、丙磺舒、双嘧啶片、制菌磺、甲氧苄氨嘧啶、琥珀磺胺噻唑等。这类药物属弱酸性,不易进入乳汁,对乳儿无明显的不良影响。但是,鉴于乳儿药物代谢酶系统发育不完善,肝脏解毒功能差,即使少量药物被吸收到婴儿体内,也能产生有害影响,导致血浆内游离胆红素增多,可使某些缺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乳幼儿发生溶血性贫血,所以,在哺乳期不宜长期、大量使用,尤其是长效磺胺制剂,更应该限制。
4、异烟肼(雷米封)。对乳儿尚无肯定的不良作用,但由于抗结核需长期使用,为避免对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最好改用其它药物或停止哺乳。
5、灭滴灭。为广谱抗力药,对乳儿的损害尚未肯定,应慎用。
6、氯霉素。乳儿,特别是新生儿,肝脏解毒功能沿未健全,若通过乳汗吸入氯霉素,容易发生乳儿中毒,抑制骨髓功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甚至引起致命的灰婴综合症,应禁用。
7、四环素和强力霉素。这两种药都是脂溶性药,易进入乳汁。特别四环素可使乳儿牙齿受损、珐琅质发育不全,引起永久性的牙齿发黄,并使乳幼儿出现黄疸,所以也应禁用。
8、氨基比林及含氨基比林的药物。如去痛片、撒烈痛片、安痛定等,能很快进入乳汁,应忌用。
9、硫酸阿托品、硫酸庆大霉素、硫酸链霉素等药物在乳汁中浓度比较高,可使婴儿听力降低,应忌用。
10、抗甲状腺甲药物甲基硫氧嘧啶,可以由母及子而抑制乳儿的甲状腺功能,口服硫脲嘧啶,可导致乳儿甲状腺肿和颗粒性白细胞缺乏症。故应禁用。
11、抗病毒药金刚烷胺,常有医生将它开给病人抗感冒。哺乳母亲服此药后,可致乳儿呕吐、皮疹和尿潴留,禁用。
12、哺乳母亲患了癌瘤,应停止哺乳,否则抗癌药随乳汗进入乳儿体内会引起骨髓受抑制,出现颗粒性白血球减少。
13、需用抗凝血药时,不能用肝素,以免引起新生儿凝血机制障碍,发生出血。以用双香豆素乙酯为宜。
14、皮质激素类、黄体激素类、新生霉素和呋喃呾啶应禁用,否则使乳儿发生黄疸或加重黄疸、溶血等。
15、哺乳妇女应禁止过量饮酒和吸烟、大量饮水、喝啤酒,禁用利尿剂(如双氢氯噻嗪、速尿等)和作用猛烈的泻药。
16、水杨酸类药物在产前服用,可使产妇的产程延长,产后出血增多,新生儿也发生出血。若在哺乳期服用,则可使哺乳婴儿出现黄疸。故应慎用。
17、溴化物是通过血浆进入乳汁,哺乳期服用此药,婴儿可出现嗜睡状态,有的婴儿还出现皮疹。
18、镇静药中如苯巴比妥、阿米妥等通过血浆乳汁屏障后,在婴儿肝脏有脑内浓度较高,长期用药时一旦停药则婴儿可出现停药反应,表现不安定、睡眠时有惊扰、过多啼哭及抖动等。安定也可通过乳汁,使婴儿嗜睡、吸水力下降,因婴儿排泄药物较慢,此种药物作用可持续一周之久。故哺乳期妇女不可服用镇静药。
19、缓泻药应忌用。迄今还没发现服药后既不被吸收又能改变大便性状的理想药物,象较常用的鼠美季皮等缓泻药必可转移到乳汁使婴儿腹泻。
20、口服避孕药可有1.1%的药量移向乳汁,但已失去避孕药中雌激素的活性,对哺乳儿无直接毒性反应。可是药物能直接作用母体,使母乳分泌减少,并影响母乳成分,使母乳中蛋白质、脂肪、钙质减少。因此,哺乳期不宜服用避孕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