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投资公司是怎样运作的?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从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无法或者不能亲自管理的资金以及国家有关法规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地产及版权、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
三、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及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管理、运用与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自有财产为他人财产提供担保。
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申请经营的上述业务含外汇业务)。
投资基金就是汇集众多分散投资者的资金,委托投资专家(如基金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专家按其投资策略,统一进行投资管理,为众多投资者谋利的一种投资工具。投资基金集合大众资金,共同分享投资利润,分担风险,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而证券投资基金就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基金单位筹集资金,并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基金单位的持有者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财产处置权和其它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