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国人结婚的老外在中国拿什么签证?
结婚 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国际私法的问题,同样是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结婚地不一样,外国人的国籍不一样,则受到那一国法律的调整也不一样,则导致的法律结果不一样。按照我国法律,中国人和外国人在我国结婚的,适用我国法律规定。根据这一条规定,在中国缔结婚姻的,应当受到《民法通则》《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约束。由于我国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法律也还存在着一些特殊情况,存在例外,例如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结婚的,受当地的婚姻关系法律调整,在少数民族地区,有当地的单行条例调整。
同时,应当分清和中国人结婚的主体,分别是什么身份,对于不同的身份,虽然同样是中国国籍,但也需要有不同的对待。
下面,仅就在中国内地结婚,非内地常驻人口缔结婚姻需要提交的手续进行说明。而所谓的“老外”就是下面的最后一种情况。
根据2003年修改的婚姻登记条例: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