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什么要求留辫子,有什么特殊原因吗?
伴随着满洲入关而来就是剃发易服令
此前,辽东汉民早已深受剃头之荼。早在满洲建国时期,满洲统治者就强令投降的汉人效法满洲人的发式,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如天聪五年(1631年)清太宗在大凌河之役胜利时令“归降将士等剃发”,崇德三年(1638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国衣帽及令妇人束发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国。自今以后,犯者俱加重罪。”
清军入关,继续推行这个政策。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军打败李自成进入山海关的第一天就下令剃头。五月初一日,摄政王多尔滚率领清军过通州,知州迎降,多尔滚“谕令剃发”。初二进北京,次日多尔滚给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别发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抚,要求“投诚官吏军民皆着剃发,衣冠悉遵本朝制度”。这是清朝进入北京后正式下达剃发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民的强烈反对,在朝汉族官员遵令剃发的为数寥寥,不过孙之獬等最无耻的几个人。不少官员观望不出,甚至护发南逃,畿辅地区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尔滚见满洲贵族的统治还不稳固,自知操之过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顺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谕旨中说:“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其便。”所以清军入关后,剃发、易衣冠的政策只实行了一个月。
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报之时,多尔滚即遣使谕给在江南前线的总指挥豫亲王多铎命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十五日谕礼部道:“向来剃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要求礼部通告全国军民剃发。规定实行期限,自布告之日起,京城内外限于十日内,各地方,亦是在通令到达后的十日内“尽行剃发”。规定惩治办法:“……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这是对民众的。同时要求地方官员严厉执行,更不许疏请维持束发旧制,否则“杀无赦。”这是一道严令,只能执行,不许违抗。很多文章都指出,满清的辫子绝不仅仅是一个头发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满洲统治者其实把辫子作为的“良民证”使用!多尔滚在顺治元年五月讲到剃发令时,就明它的功能是“以别顺逆”:“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
满清自入关到占领南京,其间无论是挥戈西征还是举兵南伐无不势如破竹所向披靡,许多地方甚至是兵不血刃传檄而定,没有受到十分顽强的抵抗。为何如汉人的抵抗态度会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呢?明末朝庭吏治腐败、贪渎横行,官贵殷实却国库空虚。为镇压农民起义和抵御女真南下,明毅宗不断向民众加派三饷(剿饷、练饷、辽饷),民不堪命怨声载道。咸认明庭横征暴敛不恤民艰。孟子所言:“君视民如草介,民视君如寇仇”就是这个道理。更早的诗经则有民众的怒斥:“时日曷丧,吾及汝皆亡”!故无论毅宗自缢煤山或弘光被擒芜湖民众都不以为意。因风传满清轻徭薄赋,汉人反而对于满清则翘首以望,只要这传闻属实,汉民并不介意胡人帝于中华。在华夏民众看来,虽然金銮殿的皇帝变了,但只要自己不受干扰地照旧生活,中国仍然是中国,汉民照样是汉民。赋税反正总是要交的,如果满人皇帝轻徭薄赋岂不更好?待满清剃头令严厉重颁之时,民众如梦大醒,遂怒不可遏。原来满人皇帝不仅是要自交税服役,还要变我风俗习惯,毁我文化传统。按此胡服垂辫,华夏将成胡虏,中国将不再是中国(“言语、风俗、历史,三者丧一,其植不萌(就可认为是亡国)。”而衣冠属于风俗一项,所以当时百姓认为如果剃发易服,则中国就不能再称为中国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热血者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一夕之间竟成燎原之势。
明儒顾炎武很明确地把“亡国”和“亡天下”两个概念区别开。他的《日知录》中有一段话很值得注意:“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与有责焉耳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认为历史上改朝换代的“易姓改号,谓之亡国”,如满清那样使“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他还说,“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而“保天下者,匹夫之*与有责焉”。这就是后人总结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换言之,历史上的“易姓改号”的“亡国”就是“亡朝代”,“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的“亡天下”就是“亡国家”。我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顾诚先生在《南明史》第一章第一节写道:“在汉族官绅看来,大顺政权取代明朝只是“易姓改号”,朱明王朝的挣扎图存是宗室、皇亲国戚、世袭勋臣之类“肉食者”的事,同一般官绅士民没有多大关系;而满洲贵族的入主中原则是“被发左衽”(剃头改制),“亡天下”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应当奋起反抗。”
汉族人民先“保守头颅”是不愿为保卫昏庸的腐败明庭上阵拼杀。后“奋起如虎”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民族尊严。汉族的发式衣冠是华夏民族文化传统的象征。满清要把汉族人民的民族尊严和民族感情踩在脚下,这就遭到了汉族人民坚决的浴血反抗。
以嘉定三屠为例,满洲统治者“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命令一下,一向“民风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抗怒火,立刻在松山、昆山、苏州、嘉兴、绍兴、江阴等地熊熊燃烧。嘉定城中民众不分男女老幼,纷纷投入了抗清行列。然而,临时组织的民众义军无法与满洲正规军和汉*军的联盟对抗。乙酉年七月初四嘉定城破后,清军蜂拥而入。当屠城令下达之时,清兵“家至户到,小街僻巷,无不穷搜,乱草丛棘,必用长枪乱搅。”“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若见年轻美色女子,遂“日昼街坊当众*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史家慨叹:“三屠留给这座城市是毁灭和不知道德为何物的幸存者。”血腥屠杀之后,清兵便四出掠夺财物 (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 。朱子素的笔记《嘉定乙酉纪事》载“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故**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嘉定乙酉纪事》下同)。更有甚者,清军“拘集民船,装载金帛、子女及牛马羊等物三百余船”,满载而去了。
剃发、屠戮总是和奴役并行。
满清入关前后除了对汉族和中国各族人民的剃发易服和血腥屠戮外,还进行了圈地、投充、文字狱、保甲连坐制等等一系列民族压迫政策。史籍记载,1644年5月满清政权入关,把燕京确定为首都后,便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相当于今日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满、蒙、汉三个八旗的将士及其家眷居住,而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则全部被迫迁移至京师外城——即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崇文、宣武两区。另外,多尔滚以安置满洲“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为由,三次下令圈地,逼迫汉民“投充”旗下,强制实行落后的农奴制,原来的小农变成了奴隶。奴隶逃亡,即实行重治“窝主”的“逃人法”。容留逃人做工的,甚至住宿的均算“窝主”,加之连坐,不知有多少人为此丧家亡身。满清将被圈土地分给皇室、王公、八旗官员和旗丁,又称旗地。名义上是圈占无主荒地或明朝贵族的官庄,其实在圈占过程中常常是把民地硬指为官庄,把熟地硬说是荒地,把私田硬说成无主的荒地。同时,“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圈一室,则庐舍场圃,悉皆屯有”,往往造成人民倾家荡产,无以生计。结果大量汉人沦为满人的庄客,成为供他们奴役、剥削的农奴。圈地运动持续了25年,到康熙八年才下令停止。(《世界史》近代卷,吴于廑,齐世荣主编)多尔滚不顾人民的死活,还一意孤行的下令:“凡有为剃头、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牵连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17世纪,在通向长城关口的大道上,经常可见数万成群衣衫褴褛的汉人男女哭哭啼啼的行走,汉*兵在挥舞鞭子驱赶。马上的满洲兵,用满语不断欢呼大叫,狂饮抢来的美酒,盘算着今天“收获”的财宝。这些磕头求饶、保住小命、被迫“谢恩”留活口的汉人,只好去当野蛮人的奴隶,没有价值的老头老太小孩子早已就地杀死。
男丁押去庄园做农奴苦工,女的分配给满人奴隶主淫乐。被满清杀害的新建人徐世溥,著有《江变纪略》,仅有抄本传世,该书于乾隆四十四年被满清禁毁。而今在北京古籍出版社重印。书中对清兵攻破南昌城的暴行进行了详细的记载,特别是清兵将妇女抓来“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轮*的兽性,更是人间罕见。
在这近两代人的时间内,满洲统治者不仅对反抗者进行血腥屠杀,而且,对已经顺降者也实施严格的管控,只要对剃发令的稍有懈怠,便立刻人头落地,甚至累及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