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关于“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是一致的。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是为了使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使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受到法律的保障。
那么,什么是需要政府管理的宗教事务?最应该明白的东西,往往并不明白。人们头脑中的宗教信仰问题。一般不属行政管理之列。假借宗教名义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问题,应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惩处,处理这类问题,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助但不是主管。行政管理的宗教事务究竟管什么?
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一种社会现象,而且是一种社会实体——它包含宗教的观念与思想,感情与体验,行为与活动,组织与制度。它是具有社会组织(宗教团体)、社会设施(寺观教堂)和社会活动(有广大信教群众参与的宗教活动或其他活动)的社会实体。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与其它社会实体或社会整体之间就会存在着各项社会公共事务。宗教事务属于一种社会公共事务。它因为具有宗教自身的特征而必然与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相联系;它又因为具有社会公共事务的性质而必然与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相区别。判定宗教事务的关键在于考察其是否具有社会公共性质,尺度在于衡量其涉及公众利益的程度。管理宗教事务的力度,主要也取决于其涉及公众利益的程度。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并不是去干预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宗教事务”和“宗教团体的内部事务”,其判断标准是确定的,其划分界限只能是相对的。
宗教事务是一种具有意识形态特征和涉及大量群众的特殊的社会事务,又是一种十分重要和比较复杂的社会
事务。宗教事务即宗教作为社会实体而产生的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关系、行为或活动,这是政府行政部门应该管理的对象。政府行政部门具体管:从宗教的角度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人,场所,活动。
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本质上是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信教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一个方面的社会事务。执法者要依法,管理者要受监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应该体现为六个结合:依照政策行政与依法行政的结合;保护合法与制止非法、协助政法部门打击违法的结合;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的结合;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的结合;政府实施管理与群众参与管理的结合;加强管理与改善管理的结合。
依法管理,必须有法可依。要把加强宗教立法工作和提高立法质量很好地统一起来。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周密充分准备、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宗教立法工作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央和省级宗教立法工作。目前仍然着重于推进单项立法和地方立法;继续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抓紧研究制定必要的部门规章;继续研究制定必要的、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单项行政法规。此外,还有抓好执法、普法工作。
我们长期以来主要靠政策指导宗教工作。在强调宗教立法执法、强调依法管理的同时,不可忽略继续发挥政策对宗教工作的指导作用。要提高政策水平,重视政策研究,坚持基本政策,完善具体政策,确保党的宗教政策得到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