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抵押登记的物业,房地产登记部门能否接受法院的查封?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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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了抵押登记的物业,房地产登记部门能否接受法院的查封?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登记部门可以接受法院查封已抵押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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