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什么?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19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十恶不赦"中的首恶是"谋反"。指的是以各种手段企图推翻封建政权.见下文....

我们经常说的成语“十恶不赦”,相信很多人对其内涵并不是太清楚,其实,这一成语有它的渊源,说起它的形成,就不能不从我国的法律制度来看。

魏晋南北朝时期,历代都进行了法律法典的编纂,而在这些法律法典中,比较有影响的有魏时的《魏律》,北朝时的《齐律》,而后来据说的“十恶”最早也就出现在《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

“重罪十条”集中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镇压,它把劳动人民反封建统治的斗争等作为“重罪十条”的主要条款写进法律,把“重罪十条”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而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所以说隋唐“十恶不赦”其实原来是出自于《齐律》的“重罪十条”。而它的主要内容有:

一、谋反。指的是以各种手段企图推翻封建政权的,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二、谋大逆。指毁坏皇帝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三、谋叛。指叛国罪。这与谋反有明显的不同,谋叛是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四、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五、不道。杀不应该处死因的三人以上以及肢解人体。

六、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

七、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八、不睦。殴打、控告丈夫和大功以上的尊长以及小功尊属。

九、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十、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从“十恶”的内容,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它的封建法律的阶级性。因为它绝大多数条款都是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而“十恶不赦”自从《齐律》出现这些条款后一直沿用到宋元明清,因为封建统治阶级把它看成是维护自己统治的重要工具。

谋反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