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作无罪辩护要经司法局批准吗?
律师如何为刑事被告人辩护,我国《律师法》、《刑事诉讼法》均有规定。《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从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有同样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从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可见,我国法律对律师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时是否作无罪辩护,其惟一的要求是"根据事实和法律"。
《律师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和指导。"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有监督和指导的权力,但必须是依照律师法的规定进行监督和指导。如果某司法局要求律师作无罪辩护必须经其批准,这样的"监督和指导"无疑是违反《律师法》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