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央行《办法》有利规范行业 将申请牌照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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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ws 6月21日消息(记者 周然)6月21日,支付宝相关负责人在接受DoNews采访时表示,央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规范行业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支付宝将按照《办法》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即业内所称的“支付牌照”,并对获得“牌照”持很大把握。

支付宝相关人士对此表示,本次公布的办法与之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并表示加强监管对于整个支付行业是好事,“因为现在也确实有一些公司是在进行违法操作的”。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对于该办法实施前已经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办法》规定,《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包括: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并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办法》还规定,《支付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机构拟于《支付业务许可证》期满后继续从事支付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续展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准予续展的,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5年。

(责任编辑: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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