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维修超7天应提供备用机 不提供可投诉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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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手机超过7天时间,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可选用备用机

你知道吗?手机“三包”中规定,一旦维修时间超出7天,售后网点就应为消费者提供备用机。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者对有关备用机的事情知之甚少。

手机一修俩月多

市民江先生在一家通讯市场购买了一款手机,发票、“三包”证明俱全,“三包”期为一年。可是用了2个月之后,江先生在一次使用手机拍照的时候,出现了死机故障,江先生按照要求来到该款手机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维修人员初步查看后告诉江先生,手机需要返厂修理,让江先生15天后来取。

可是15天过去了,江先生来维修点取手机时,维修人员却以“手机还没有从厂家返回来”为由让他再等等。这一等就是两个多月,期间,江先生虽多次联系,却一直未果。

“手机一修修了2个多月,我真切体会到了不方便。”江先生深有感触地说,要是商家主动提供备用机,就不会有此麻烦了。

八成市民不识备用机

维修手机时可以索要备用手机,知道这一手机“三包”规定的市民究竟有多少呢?3月9日,记者随机进行了调查。

史先生是乌市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对记者提出的手机备用机,他表示知道一点点。史先生告诉记者:“听朋友说手机维修时间超过一定时间,商家应该提供备用机使用,但自己没有尝试过。”当记者询问市民宋女士时,她一脸茫然:“啊,修手机的时候还可以索要备用机?”当记者告诉她维修手机超过一定时间可以向商家索要备用手机时,宋女士满脸惊讶的表情。

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消费者,其中8位对备用机不了解,还有2位市民听说过,至于备用机怎么提供,不是很清楚。

备用机:售后的一块“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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