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户恶意欠费60余万元最高获刑11年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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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青年男女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及上网购买共400余张手机卡,长期拨打境外声讯台,获得2万元返利,造成通信公司60余万元经济损失。日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两人11年和7年徒刑。

20岁的马莉(化名)曾在北京从事机票代理,2008年5月,她发现拨打境外声讯台能获高额返利,于是用别人身份证复印件从天津购买300余张手机卡并办理入网手续,后又从网上购买广东地区无记名手机卡90余张。马莉和其男朋友用上述手机卡拨打声讯台,短短几个月就返利2万元,共欠下天津、广东两地通信运营商60余万元资费。

通信运营商无法从登记信息找到机主,报警怀疑有人恶意欠费,两人被警方抓获,后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造成资费损失数额特别巨大。据此,法院一审对马莉判刑11年,罚金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其男朋友属从犯,故判刑7年,罚金10万元。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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