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造假案引起监管层关注 证监局受理举报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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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财务造假”的举报者范德均8日透露,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已经重新启动对长虹的调查。“四川国税局2007年就已经受理了举报,现在因为我提供的证据更充分,所以重新启动了对这个事件的调查。”

据悉,范德均给中国证监会的举报信已经由证监会转至四川省证监局,四川省证监局已经受理,并于上周对四川长虹进行了现场检查。按照程序,目前正处于四川长虹自查阶段。

对四川长虹财务造假的质疑主要发生在1998年度,距今已有12年时间。消息人士称,根据国内法律规定,在四川长虹自查阶段,可能会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出面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四川长虹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核。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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