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省钱法得到大规模推广:去网上以物易物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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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易物,似乎只有在原始社会以及一些特殊年代比如战争时期才出现。然而网络平台的出现,却让以物易物在现代社会得到了大规模的推广。

交换购物卡

80后李MM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自己换购物卡的念头源于一次家庭聚会。那天,她嫂子说自己的某商场购物卡不好用,一是商场离家远,第二是商场卖的商品都很高端,“300元的购物卡基本上买不到什么东西,还不如普通超市的购物卡来得实惠。”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MM正在为给同事小孩买什么礼物犯愁。“我也有一张相同面额的超市购物卡,如果买零食,显得太低端。”于是她试探性地问嫂子愿不愿意交换一下,两人一拍即合,她拿着嫂子的购物卡,买了一个包装精美的体面礼物。

这一交换,换出了灵感。李MM闲暇时间就帮亲朋好友交换购物卡。她的一些马大哈朋友经常会在年底时懊恼地说,平时也没太多消费需求,一不小心购物卡又过期了。于是,她将这帮朋友购物卡上的卡面金额、消费场所、到期日期都详细列了一个表格。“因为我了解她们,知道她们的消费需求。”比如朋友小A喜欢买某个品牌的衣服,非常中意某个百货公司的购物卡,而朋友小B虽然有卡,但对此不感冒,想变现。因此,她就会将小B的持卡情况及时通知小A。当然,她也会上交易网站,买一些有折扣的购物卡,但只用来买大件耐用消费品。她告诉记者,如果买很贵的商品,就很划算。“比如买个10000元的背投电视,即使购买的购物卡只打95折,省下来的钱也很可观”。

交换消费品

黄小姐也是易物达人。“一开始我只是交换自己的购物卡,到后来发展成交换各种礼品,比如客户送的一堆礼品,一些九成新、自己又用不了的东西。”

黄小姐建立了一个QQ群,经常交换不用的东西。“群里有个空姐,经常会交换只穿了一次的衣服,很多群友会去换。”而她也成功推销出去了自己的一双鞋子。

当然,她也会在网上卖不用的东西。在一次网站活动中,她抽中了某品牌的猪油膏,“因为不适用,我马上想到的是卖掉它。”她想到淘宝网上卖,因自己没有网店,于是找到一个在淘宝开店的朋友,向朋友保证产品是正品,出现问题由她来负责,并给朋友10%的提成。结果猪油膏成功地以160元卖出。

消费提醒

交易购物卡

有法律风险

“我只是用来省钱,而不是为了挣钱。”黄小姐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她还看到在一些交易网站上,有人常年85折收购购物卡。 “这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她知道,购物卡曾经被叫停过,“身份”比较模糊。而有些网络上交易的购物卡,有的已经使用过,并不足额,还有些是空卡,因此一定要小心。

相关链接

国务院纠风办公室1998年12月11日下达《紧急通知》,“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卡”。2001年1月19日,国务院纠风办、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联合正式下发《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通知》,再次重申禁令,并要求已经发放购物卡的单位必须在2001年2月28日前妥善处理。我国《银行法》第19条和44条也有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发行任何形式的代币购物券。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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