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出台 分级管理网络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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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被非法控制,以及为防止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被非法篡改等而开展的工作。

法制日报北京2月3日讯记者王晓雁我国网络安全又多了一道“护身符”———为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今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对通信网络安全进行分级。

《办法》要求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将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办法》要求,未分级、未备案或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单位,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办法》将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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