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又遇商标纠纷 或巨资购买使用权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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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满心欢喜发布了平板电脑的苹果被兜头浇了一瓢凉水,或将面临的商标纠纷使得这一新品变得前景不明。

据悉,富士通在2003年就已申请使用“iPad”作为一款手持式计算设备的商标。除此之外,西门子也为旗下的发动机和电动机申请了“iPad”商标所有权。当年宣布推出iPhone(手机上网)时,该名称的使用权为思科公司所有。随后思科对苹果提起了诉讼,两家公司后来达成和解,同意共同使用这一名称。昨天,富士通表示:“(公司)了解苹果推出iPad的消息以及它(这个品牌)对我们商标构成侵犯的可能性。我们目前正在同律师讨论各种方案,暂时不做进一步的评论。”

据了解,如果苹果无法推翻富士通对该商标的申请,或者不能证明这两种产品不会被混淆,就可能不得不从富士通那里花巨资购买使用权。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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