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中院:"网络暴力第一案"终审维持原判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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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丈夫外遇,女白领姜岩跳楼自杀,引来网友对其丈夫王菲的“人肉搜索”,这被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日前,这起案件终审落判,市二中院认定,“北飞的候鸟”网站创办人张乐奕宣扬隐私对王菲构成侵权,维持一审判决。

二中院判决认为,王菲在与姜岩婚姻续存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标准,使姜岩遭受巨大精神痛苦而自杀,王菲应受到批评和谴责。但这种批评谴责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应披露宣扬其隐私,否则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张乐奕作为姜岩的同学,设立抨击王菲不忠行为为目的的“北飞的候鸟”网站,将王菲的姓名、单位、住址等私人信息披露,引发网友人肉搜索,谩骂骚扰王菲,张乐奕作为网站管理者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审法院判令张乐奕删除侵权文章、赔礼道歉、赔偿5684元的判决适当,应予以维持。

案情回放

2007年12月29日晚,女白领姜岩在远洋天地24楼的家中跳楼身亡。姜岩的大学同学张乐奕随后注册了“北飞的候鸟”网站,与姜岩的亲属及朋友先后在该网站上发表文章,描述姜、王的交往和婚姻。张乐奕还将该网站与天涯网等进行了链接。几天后,大旗网也制作了《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BLOG日记》的专题,其中使用了王菲、东方的真实姓名和合影。王菲随即遭遇“人肉搜索”,甚至有网友到王菲及其父母的住处刷写“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王菲随即控告3家网站侵权。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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