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数字电视定价成本每户每月21.17元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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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从今天起,《关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在全省施行。

《办法》明确,计入定价成本的有线数字电视经营者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即以货币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报酬——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6倍。

《办法》规定,10大类费用支出不得计入定价成本,包括: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经营活动发生的费用;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传输活动无关的费用;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各种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公益性捐赠、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的费用;非货币性福利;经营者过度购置固定资产所增加的支出(折旧、修理费、借款利息等);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活动有关、但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及其他不合理的支出等。

此外,数字电视经营者的成本不能直接成为定价成本。全省13家经营公司自报的2006~2008年度数字电视户均成本为28.61元/月,而省物价局核减后的定价成本只有21.17元/月,平均每户每月核减7.44元!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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