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网上扮老总持裸照勒索 被判蹲监3年6月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0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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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周玉龙拍下网友裸照,勒索552万元,近日被天河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蹲监三年六个月。

据天河区检察院指控称,2008 年3 月初,被告人周玉龙使用化名“潘峰”通过网上聊天结识被害人小雪(化名)。随后,“潘峰”提出借200万元供小雪投注“六合彩”,投注由“潘峰”操作,小雪只需提供投注号码。

在小雪按照“潘峰”所说的方式投注5次后,“潘峰”又提出以同样的投注方式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与小雪合伙投注“六合彩”。不久,“潘峰”声称小雪输掉了投资款,向小雪索要人民币552万元,他还称如不给钱,便向小雪单位及家人散布小雪的裸照相威胁。

小雪报警,以还款15万元为由将“潘峰”约至天河区一家宾馆。“潘峰”被当场抓获。

经查,“潘峰”名为周玉龙,25岁,大专文化,案发前在白云机场计算机中心工作。周玉龙自称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

被害人小雪表示,2008年2月底3月初时,她赌“六合彩”输了,在网上认识“潘峰”。“潘峰”自称是广州奥迪公司的老总,正在以每月人民币3万元的价格寻找情人。小雪遂答应当“潘峰”的情人,但潘称她要通过3天的试用期。

随后,小雪与“潘峰”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当时,“潘峰”并没有给她钱。之后,小雪再在网上与“潘峰”谈起人民币3万元的事情时,“潘峰”就转移话题,并提出借钱给她投注“六合彩”,但要由“潘峰”投注。借款的条件就是让小雪签下借条并拍裸照。

■法院说法

对方有错

非被告脱罪理由

法院认为,周玉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另外,并无证据证实周玉龙曾借款人民币3万元给小雪;现有证据亦不能证实周玉龙实际出资帮小雪投注了“六合彩”。小雪参与非法投资彩票的行为属于有过错,可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但不足以对被告人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周玉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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