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别把孩子同洗澡水倒掉
互联网电视市场近日乌云密布:先有广电总局表态要整治互联网电视,后有优普发起我国首例“互联网内容版权”纠纷案,互联网电视厂商到底有没有出路?
信息时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广电总局并未叫停互联网电视,工信部和电子视像协会纷纷表示支持互联网电视发展,而包括TCL、创维、海信、海尔、长虹等在内的互联网电视厂商则均表示将力挺到底。
互联网电视涉嫌侵权
某网站日前对互联网电视的一项调查显示,61%的用户希望电视能接入互联网,74.69%的网民更愿意使用电视看网络视频,86%的网民则期望通过电视视频聊天。预计到2011年,将有1亿的电视用户可以在电视上观看互联网视频。国家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也预测,今年互联网电视的规模将达200亿元。”
互联网电视带来的巨大商机引发了相关利益群体的反弹。8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的通知中,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8月18日,由于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TCL的互联网电视MiTV上未经许可播放了由其代理版权的电影,向新闻出版总署递交实名举报信,并同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惠州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是我国首例电视机制造企业因涉及影视侵权而被诉讼的案件。该案体引起了包括创维、海信、海尔、长虹等已推出互联网电视的国产彩电商的强烈关注,他们质疑:为何用笔记本电脑上网看盗版电影,电脑厂商没责任,反过来,用互联网电视下载影视剧,彩电厂商就应承担责任?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广电总局并未叫停互联网电视
此前有媒体曾报道,国产彩电欲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难度很大,因此认定彩电商的“互联网电视道路”基本被堵死。
信息时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取得这一许可证的企业超过330家,其中既包括传统的电视台、报社等国有控股企业,也有新浪、搜狐、盛大网络、PPS等民营资本控股的新媒体公司,彩电厂商可以选择与这些企业合作,而并不需要自己拿许可证。
互联网电视市场近日乌云密布:先有广电总局表态要整治互联网电视,后有优普发起我国首例“互联网内容版权”纠纷案,互联网电视厂商到底有没有出路?
信息时报记者多方采访获悉,广电总局并未叫停互联网电视,工信部和电子视像协会纷纷表示支持互联网电视发展,而包括TCL、创维、海信、海尔、长虹等在内的互联网电视厂商则均表示将力挺到底。
互联网电视涉嫌侵权
某网站日前对互联网电视的一项调查显示,61%的用户希望电视能接入互联网,74.69%的网民更愿意使用电视看网络视频,86%的网民则期望通过电视视频聊天。预计到2011年,将有1亿的电视用户可以在电视上观看互联网视频。国家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也预测,今年互联网电视的规模将达200亿元。”
互联网电视带来的巨大商机引发了相关利益群体的反弹。8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的通知中,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8月18日,由于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TCL的互联网电视MiTV上未经许可播放了由其代理版权的电影,向新闻出版总署递交实名举报信,并同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惠州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是我国首例电视机制造企业因涉及影视侵权而被诉讼的案件。该案体引起了包括创维、海信、海尔、长虹等已推出互联网电视的国产彩电商的强烈关注,他们质疑:为何用笔记本电脑上网看盗版电影,电脑厂商没责任,反过来,用互联网电视下载影视剧,彩电厂商就应承担责任?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广电总局并未叫停互联网电视
此前有媒体曾报道,国产彩电欲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难度很大,因此认定彩电商的“互联网电视道路”基本被堵死。
信息时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已取得这一许可证的企业超过330家,其中既包括传统的电视台、报社等国有控股企业,也有新浪、搜狐、盛大网络、PPS等民营资本控股的新媒体公司,彩电厂商可以选择与这些企业合作,而并不需要自己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