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免费发供货信息 三男子虚构公司"钓"鱼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09-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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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接连审理了3起网络诈骗案。三男子作案方式几乎雷同,“成功”骗取了9人近3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陈某、殷某、黄某三名被告人处追回全部赃款发还被害人。滨湖法院对陈某、殷某、黄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一万元、八千元、六千元。

陈某在上网时看到一些网站可以免费发布供货信息,一条“生财之道”在其头脑中闪现。陈某随后虚构了“天津华宇公司”“江阴亚克力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华胜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并以这些公司的名义先后在淘宝网、阿里巴巴、腾讯拍拍网、中国化工网、中国网库等发布了摄像机、POE塑料原料、尼龙树脂的虚假供货信息,以低于市场价1000元/件的超低价出售,先后诈骗3人计1万4千余元。

同样因诈骗罪被判刑的殷某在网上“出售”的各种药品价格也普遍比市场价低10%以上,因此得手,先后骗取5人计1万余元。

黄某则是通过“中国网库”免费网站以虚构的公司名义,发布化工原料的虚假供货信息,并承诺“款到发货”。受害者梁某通过互联网得知该虚假信息后与黄某商定订购,按要求把四千余元人民币汇到指定的银行卡内。次日,黄某通过ATM自动取款机将到账钱款全部取走。之后,并没有收到货物的梁某要求退款,再联系发觉黄某手机、QQ号码等都已停用。

法官提醒,三人在供述中都承认他们实际上没有货物,也没有给购买者发过任何货物。他们在网上购买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QQ号码,因此他们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是以他人身份,待消费者发觉上当,三人早已销声匿迹。因此网购族应尽量在比较成熟的大型购物网站购买,仔细甄别,选择信誉度较高的卖家,对于“超低价”的货物更需谨慎,交易尽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以防“款到人蒸发”的网络诈骗。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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