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胜诉诽谤官司 被判无需为搜索内容负责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0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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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7月2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英国高等法院近日就谷歌涉嫌诽谤案作出裁决,判定谷歌无需为其搜索引擎在互联网上搜索到的诽谤性内容负责。

法官David Eady在判决中指出,谷歌的网络搜索引擎并不是受诽谤法监督的出版商,因此它无需为出现在谷歌搜索结果网页上的、关于网站的简短描述文字的内容负责。

这起诉讼案最初是由英国一家名为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Schools Ltd.的在线培训公司提出的。该公司表示,许多网络论坛上贴出的评论诬陷它从事欺诈活动,它对此坚决否认。它起诉谷歌的理由是谷歌的搜索引擎散布了那些评论内容,对其名誉造成了损失。

谷歌表示,目前互联网上一共存在着390亿个网页,它不应为所有网页的内容负责。

法官Eady认定,该案完全没有道理胜诉,因此驳回了这件案子。

法官Eady在判决书中写道:“谷歌并未蓄意授权或致使那些搜索结果中的摘录性文字出现在网络用户的电脑显示屏上。通过提供搜索服务,它只是充当着服务商的角色。”

上述判决是在上周五作出的,英国媒体于本周一率先进行了报道。

谷歌发言人称,这项判决增强了搜索引擎无需为发布于第三方网站上的内容负责的原则。截至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Metropolitan International Schools的发言人。(腾讯科技 编译/林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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