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委发布规范 违规销售下乡家电将被取消资格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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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 吴文治)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如果虚假宣传或者以高于中标价格销售,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资格将被取消。

配合商务部等部门联手打击家电下乡中的“李鬼”现象,昨日,市商务委发布了《北京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将在销售网点标识、购买者信息录入等方面对中标销售网点进行检查,并建立退出机制。

《规范》要求,销售网点未在规定时间内给购买农民开具发票、未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从而造成农民申领补贴延迟,以及对农民的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等行为都要限期整改。另外,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存在将家电下乡产品作为非家电下乡销售,或者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误导、欺骗农民等行为,如果累计超过三次或有严重不良行为,将被取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此外,今后北京市家电下乡将积极尝试家电下乡到山村、即补即兑等方式,方便农民购买。通过在市政府确定的42个重点建设小城镇和网点空白地区增加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使家电销售网点覆盖远郊区县所有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

据市商务委统计,截至7月12日,北京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6万余台,销售额达到1.1亿元,已经发放补贴金额近600万元。北京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成果高出上海、广州、深圳等大都市,同时,家电下乡产品政策实施以来,带动了京郊消费品零售额成倍增长。

来自苏宁电器的统计显示,家电“大篷车”进乡镇既推进了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也带动了非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在一二线城市网点相对饱和的状态下,借助家电下乡政策,家电连锁企业开始把触角伸向农村市场。据北京苏宁副总经理潘敏透露,苏宁电器年内将在13个区县建立20个家电下乡产品专厅,届时“下乡”家电的供货量将比现在增加一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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