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蛇就“跑跑卡丁车”通用网址一案提起诉讼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1-12-19  
宽屏版  字体:  |  |  | 超大  

2007年2月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发布了案件编号为CNK06000017(http://dndrc.cietac.org/static/comddr/2007-0002.htm)的裁决书,裁决书判定眼镜蛇注册的跑跑卡丁车通用网址转移给投诉人Nexon公司。

出于对卡丁车的爱好,眼镜蛇注册并制作了卡丁车游戏网(www.kadingche.cn),并于2005年12月20日注册了通用网址跑跑卡丁车与疯狂卡丁车推广其网站。2006年11月底,跑跑卡丁车运营公司上海邮通科技以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起争议,要求拿回“跑跑卡丁车”通用网址。在经过专家组分析后,认为眼镜蛇注册的“跑跑卡丁车”通用网址侵犯投诉人的著作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将“跑跑卡丁车”通用网址转移给投诉方。

在分析案件后,认为“跑跑卡丁车”并不是投诉方原创词汇,卡丁车就是用来跑的,用跑跑来形容卡丁车很为常见。眼镜蛇注册“跑跑卡丁车”通用网址并无侵犯投诉方著作权(影像著作物),注册此通用网址完全在合法范围内,注册即对该名称的通用网址享有合法权益。就争议中心提出的不正当竞争,因为眼镜蛇在注册通用网址后即对其拥有合法使用权,只能认定眼镜蛇在注册通用网址后,网站更新的内容与投诉方的利益有冲突,应该属于通用网址指向网站的内容不当,删除影响内容即可,并不能构成此次案件所说的将通用网址判给投诉方一判决。

裁决书内容模糊,众多语句冲突,判决理由不充分,不恰当。就此次判决,眼镜蛇在征得律师的意见后,将于下周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拿回“跑跑卡丁车”这一通用网址。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