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个人网站禁止转载重大新闻事件

王朝站长·作者佚名  201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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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新网报道美报称初步认定大学枪案凶手为24岁中国男子一稿,请网站不得转载,已转载的迅速删除,关于此案的报道,所有网站只转新华社稿,请立即执行,包括sina qq 都已没有类似的文章。

http://news.sina.com.cn/z/campusshoot/index.shtml

http://news.qq.com/zt/2007/vtshoot/

请广大站长马上检查下自己的网站和论坛,禁止转载重大新闻事件,禁止延伸和评论重大新闻事件。

不要参与讨论类似的事件。在事情未明朗的时候。

特别是个人站长,在事情善未清晰明朗的情况下,检查一下您的网站和论坛有没有评论传播类似的新闻。

在事情未确定之前,胡乱转载,是一个典型的不负责的行为。特别是这样重大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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